尊敬李克强总理:
您好!
我叫刘志学,来自河北省安国市,算上给您的挂号信和网上的公开信,这应该是我给您的第三封信,抱歉一再给您添麻烦。给您写信原因有三,我分别阐述如下:
一、棚改政策变通执行,急功近利暴力拆迁
为改善民生、拉动内需、推动城镇化,国务院制订了棚改政策,此政策“施政所向”的确是“民之所望”。开发改造于民、于商、于地方政府,本是多赢的好事,为避免拆迁过程中出现非法拆房,开发过程中出现权力寻租、权钱交易等问题,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明文规定:政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;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;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。这些规定如果严格执行,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开发商和地方政府急功近利的做法,避免用牺牲被拆迁人利益的办法达到利益最大化的现象出现。
但是令人不解的是,安国市政府发布的安政办字(2013)39号文件回避拆迁主体,提出“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拆迁安置成本”,并在建设单位取得开发手续前收取保证金。在此政策指引下,各个开发商成了事实上的拆迁主体,达成拆迁协议的甲方不是征收办而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开发商。文件发布以来,在安国市仅十几平方公里的城区面积上,大跃进式地启动了近二十个开发项目,占地几千亩,几乎全城拆迁。为达到利益最大化,开发商各显神通,拉暗股找靠山,为滋生腐败提供了温床;拉拢黑势力对拆迁户暴力逼迁,造成一系列致死致伤的恶性事件,践踏了法律的尊严。暴力拆迁、非法施工、违规预售等乱相丛生。这其中最为典型的就属河北千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,该公司指使有犯罪前科人员(曾冲击看守所被鸣枪警告)打人致伤,强拆民房,不择手段暴力逼迁,甚至当着民警的面寻衅滋事,野蛮嚣张。这一切究其根本,就是国务院的方针政策被有目的地歪曲解读。猫该干的事让狗干了,惹出祸来是狗的过错,大功告成是猫的功劳,如此用心的政治头脑令人叹服。尽管棚改政策初衷无可置疑,但我们切身体会到的却是该政策被变通执行带来的负面作用。
二、抗争不对等,民声难上达
对大部分非法暴力拆迁的受害者来说,通过司法、信访以及媒体等渠道维权艰难。法院涉拆不立案,媒体涉拆不播报,职能部门对拆迁中出现的问题压制、推诿,就连人民网上因拆迁给各级领导的留言都未回复,尽管我们多方奔走,但微弱的呼声很容易被众多不和谐的声音淹没。当然,相信给您的反映不会石沉大海,您对我们受伤害的关注我们会及时发布到网络上。
有人说,做不到黑白两道横行,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开发商,同样的,开发商敢于欺压的拆迁户也不是真正的钉子户。对这种看似偏激的观点我不想过多解释,每个人对此都有自己的评论。各地因暴力拆迁自焚、自杀等事件一再发生,试想,如果不是走投无路,谁会用如此惨烈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呢!一路走来,我们切身体会到了逝者的怨愤和无助。相信如果再有通过极端方式表达诉求的事件发生,很有可能来自河北安国。诚然,即便群众再有怨愤,也左右不了任何一位领导的政治命运,也正是因为这种唯上不顾下的思维,才会形成宁可牺牲群众权益也要成全地方政绩的局面。
开发商掌握社会关系和资金人力等优势资源,为所欲为、无法无天,受伤害的拆迁户没有有效的维权手段,求助无门、民怨积累。长此以往,必将产生大量的社会矛盾。在白宫网站上,每个给奥巴马留言的访客都能欣喜地收到一条回复,总理可效仿之。您作为国务院最高领导,是我们维权的最后希望。
三、人权神圣,不容践踏;物权合法,岂容黑拆
原谅我使用“人权”这一敏感的政治词汇,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人权普世的时代,人们从没有任何一个历史时期像今天这样珍视自己的权益,关于这一基本的公民权利,我们听的最多的就是“人权首先是生存权”这句话。遗憾的是在河北安国掀起的拆迁大潮中,个别利益群体以公益为名践踏公民的合法权益,非法暴力拆房、野蛮殴打产权人的案件一再发生,别说我们的生存权难以保障,就连生命权都受到了威胁和伤害。在非法侵害面前,保护公民权益的《刑诉法》和《物权法》还不如一块砖头管用。当我们把被非法拆除的房屋照片和伤害鉴定摆到政府面前,没有人能像您一样以“对法律敬畏,对人民敬重”的态度负责任地给我们一个交代。
除了国内对人权的解释,国际上对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有公认的理论和投诉机制。作为《经济,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》的缔约国,对避免有罪不罚并保障国民的适足住房权至少不受侵害,应该有大国的承诺和担当。我们将会慎重行使提请国际人权高专办启动特别程序的权利。
年底了,万家灯火照亮幸福温暖的时刻,我们唯一的住房被打砸,寒风中一家老小流离失所,尊敬的总理,我们期待着您的回复。
此致
代表我们全家和其他受伤害的拆迁户在废墟上给您提前拜年,祝您工作顺利,万事如意。
河北省安国市 刘志学
2014年1月26日